
期刊简介
《腹腔镜外科杂志》于 2000年9月经国家新闻出版署和科技部批准,获国家正式刊号(CN37-1361/R,ISSN1009-6612),由山东大学主办,是全国唯一的腹腔镜专业刊物,也是中华医学会外科分会腹腔镜内镜外科学组的专业性期刊,中国科技核心期刊,双月刊,大16开,90页码,国内外公开发行,面向各大医院、医学院及图书馆邮发、自办发行2500本左右,本刊于2002年被评为第三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。并在2001年1月3日获得了广告经营许可证,许可证号:3700004000166。本刊坚持“双百”方针,立足临床,贯彻理论与实践,临床与科研,普及与提高的方针,实事求是,及时报道腹腔镜外科的新技术、新经验、新临床研究的论著,经验总结,病例分析,麻醉及护理等,推广腹腔镜外科的研究成果。本刊共发行29期,发表了900余篇稿件,主要栏目有述评、论著、综述、临床经理、病例报告等,每期均刊登全国知名腹腔镜专家的经验总结、专题讲座,并刊登了我国香港基督教联合医院郭宝贤博士的英文稿。文稿来自包括香港在内的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。2001年度本刊被万方、cmcc、cbm等重要医学网站及数据库所引用,通过Inter网或联机光盘检索均可查阅,并被《中国核心期刊数据》收录。《腹腔镜外科杂志》编委来自国内外50余家大医院110余人,其中我国香港地区编委3人,台湾省1人,美国、日本各1人,均为国内外著名腹腔镜外科专家,顾问:黄志强、李兆亭,主编:姜希宏、寿楠海,副主编:刘国礼、郑民华、冯玉泉、徐大华、胡三元、张宝善、王秋生,其中刘国礼、郑民华为中华医学会外科分会腹腔镜内镜外科学组顾问、组长,编辑部主任:胡三元,特邀省内各市地腹腔镜杰出工作者43人作为特约编委。
如何加强对医生评职称过程中专家评审行为的监督?
时间:2024-12-03 17:27:10
加强对医生评职称过程中专家评审行为的监督,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:
制度建设与执行
遇到与参评医生存在亲属关系、师生关系、合作关系等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时,必须主动申请回避,以防止利益冲突影响评审结果。
落实保密制度:严禁评审专家私自泄露评审过程中的任何信息,包括参评医生的个人资料、评审讨论内容及结果等,确保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和公正性。
评审过程监督
材料审核监督:检查评审专家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要求,对参评医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、细致、客观的审核,防止出现材料审核不严、标准把握不一致等问题。
现场评审监督:对于需要现场评审的环节,如论文答辩、病例分析等,安排专人对评审现场进行监督,确保评审专家的提问、评分等行为符合规范,不存在故意刁难或偏袒参评医生的情况 。
投票计分监督:监督评审专家在投票、计分等环节的操作是否公正、透明,是否存在违规操纵投票结果或计分错误等问题,保证评审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参评医生的实际水平。
信息公开与反馈
评审信息公开:及时向社会或医院内部公开评审专家的基本信息、评审标准、评审流程、评审时间安排等,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,接受公众的监督。
结果公示与解释: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,同时公布专家评审意见和得分情况,允许参评医生查询和了解自己的评审结果及相关反馈信息。若参评医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,应提供畅通的申诉渠道,并要求评审专家对申诉进行认真、公正的复核和解释。
专家考核与问责
建立专家考核机制:对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进行定期考核,考核内容包括评审的准确性、公正性、效率性以及对评审标准的把握程度等。根据考核结果,对表现优秀的专家给予表彰和奖励,对不称职的专家取消其评审资格。
严肃追究违规责任:一旦发现评审专家存在违规行为,如接受贿赂、徇私舞弊、滥用职权等,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,包括取消评审专家资格、通报批评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等,构成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外部监督引入
行业协会监督:充分发挥医学行业协会等专业组织的作用,对医生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,对评审专家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,确保评审工作符合行业标准和专业要求。
社会监督:设立专门的举报邮箱、电话或在线举报平台,鼓励医生、患者及其他社会公众对评审专家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。对接到的举报信息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,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,回应社会关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