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期刊简介
《腹腔镜外科杂志》于 2000年9月经国家新闻出版署和科技部批准,获国家正式刊号(CN37-1361/R,ISSN1009-6612),由山东大学主办,是全国唯一的腹腔镜专业刊物,也是中华医学会外科分会腹腔镜内镜外科学组的专业性期刊,中国科技核心期刊,双月刊,大16开,90页码,国内外公开发行,面向各大医院、医学院及图书馆邮发、自办发行2500本左右,本刊于2002年被评为第三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。并在2001年1月3日获得了广告经营许可证,许可证号:3700004000166。本刊坚持“双百”方针,立足临床,贯彻理论与实践,临床与科研,普及与提高的方针,实事求是,及时报道腹腔镜外科的新技术、新经验、新临床研究的论著,经验总结,病例分析,麻醉及护理等,推广腹腔镜外科的研究成果。本刊共发行29期,发表了900余篇稿件,主要栏目有述评、论著、综述、临床经理、病例报告等,每期均刊登全国知名腹腔镜专家的经验总结、专题讲座,并刊登了我国香港基督教联合医院郭宝贤博士的英文稿。文稿来自包括香港在内的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。2001年度本刊被万方、cmcc、cbm等重要医学网站及数据库所引用,通过Inter网或联机光盘检索均可查阅,并被《中国核心期刊数据》收录。《腹腔镜外科杂志》编委来自国内外50余家大医院110余人,其中我国香港地区编委3人,台湾省1人,美国、日本各1人,均为国内外著名腹腔镜外科专家,顾问:黄志强、李兆亭,主编:姜希宏、寿楠海,副主编:刘国礼、郑民华、冯玉泉、徐大华、胡三元、张宝善、王秋生,其中刘国礼、郑民华为中华医学会外科分会腹腔镜内镜外科学组顾问、组长,编辑部主任:胡三元,特邀省内各市地腹腔镜杰出工作者43人作为特约编委。
【论文发表技巧】审稿人的一些意见不能接受怎么办?
时间:2024-07-08 09:39:44
在学术出版过程中,审稿是确保研究质量、推动学术进步的重要环节。然而,有时候审稿人提出的意见可能让我们感到难以接受。面对这种情况,我们应如何应对呢?
审稿人提出了一些无关的问题:
在遇到这类审稿意见时,相信每位作者都会感到无语。明明文章已经对审稿人所提出的问题有所阐述,但外审专家却认为文章并没有明确指出或说明。这往往是因为外审专家为了快速完成审稿任务,粗糙简略地完成审稿意见的撰写,尤其是在没有详读文章的情况下。在这种情景下,针对相关审稿意见,作者可直接引用文章的相关内容进行阐述,予以回应审稿人,并在返修说明回执中详细说明相关内容的具体位置。
审稿人对文章某类观点、方法论的谨慎性提出常规性质疑:
这类审稿意见,应该是外审阶段最常见的问题之一。一是观点类意见,外审专家可能会针对某类观点来提意见,认为文章的观点表述不明了,理论基础不够详实,观点需引用有关资料文献;二是方法类意见,外审专家可能会针对某类方法来提意见,认为文章的引用方法运用不够严谨,甚至可能是错误的,或者提出其他类似的常规质疑。针对这类审稿意见,对于观点类意见,作者可以直接寻找和添加相关权威文献资料,予以夯实说明,让相关内容观点更加清晰明了,使故事阅读起来更加流畅、深刻和易于理解,并在相关修改意见说明下披露引用的文献资料;对于方法类意见,作者可以运用各种手段方法,予以说服和解决审稿人的意见,譬如:有关内生性问题,作者可以采用工具变量法、倾向得分匹配法、安慰剂法、DID方法等。
审稿人的审稿意见中带有强烈的个人或者学术偏见:
遇到这类审稿意见,笔者认为这是作者的不幸。因为这类审稿人专业性不强,有明显的情绪化审稿倾向,而且还有学术偏见,这将使得他们所提的意见不够专业、不够理性。在这种情况下,这类审稿意见会使得作者无法正常地摸透审稿人的真实意图和偏好。形象地说,回复外审专家,犹如一场审稿人与作者之间观点方法的博弈。
在学术出版领域,审稿和被审是相互依存、相互促进的过程。作为研究者,我们应该以开放的心态接受审稿人的意见和建议,不断改进和完善自己的研究工作。同时,作为审稿人,我们也应该以更包容和理解的态度对待研究者的观点和方法,共同推动学术研究的进步和发展。通过共同努力和相互尊重,我们可以建立一个更加健康、公正、开放的学术环境,为科学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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