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期刊简介
《腹腔镜外科杂志》于 2000年9月经国家新闻出版署和科技部批准,获国家正式刊号(CN37-1361/R,ISSN1009-6612),由山东大学主办,是全国唯一的腹腔镜专业刊物,也是中华医学会外科分会腹腔镜内镜外科学组的专业性期刊,中国科技核心期刊,双月刊,大16开,90页码,国内外公开发行,面向各大医院、医学院及图书馆邮发、自办发行2500本左右,本刊于2002年被评为第三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。并在2001年1月3日获得了广告经营许可证,许可证号:3700004000166。本刊坚持“双百”方针,立足临床,贯彻理论与实践,临床与科研,普及与提高的方针,实事求是,及时报道腹腔镜外科的新技术、新经验、新临床研究的论著,经验总结,病例分析,麻醉及护理等,推广腹腔镜外科的研究成果。本刊共发行29期,发表了900余篇稿件,主要栏目有述评、论著、综述、临床经理、病例报告等,每期均刊登全国知名腹腔镜专家的经验总结、专题讲座,并刊登了我国香港基督教联合医院郭宝贤博士的英文稿。文稿来自包括香港在内的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。2001年度本刊被万方、cmcc、cbm等重要医学网站及数据库所引用,通过Inter网或联机光盘检索均可查阅,并被《中国核心期刊数据》收录。《腹腔镜外科杂志》编委来自国内外50余家大医院110余人,其中我国香港地区编委3人,台湾省1人,美国、日本各1人,均为国内外著名腹腔镜外科专家,顾问:黄志强、李兆亭,主编:姜希宏、寿楠海,副主编:刘国礼、郑民华、冯玉泉、徐大华、胡三元、张宝善、王秋生,其中刘国礼、郑民华为中华医学会外科分会腹腔镜内镜外科学组顾问、组长,编辑部主任:胡三元,特邀省内各市地腹腔镜杰出工作者43人作为特约编委。
论文撤稿的影响以及如何预防撤稿风险?
时间:2024-05-09 15:09:09
论文撤稿会带来哪些后果?我们又应如何有效规避撤稿的风险呢?
一般而言,撤稿往往并非什么光彩之事。即便是因为自身的疏忽而导致的撤稿,也容易被外界视为学术不端的嫌疑,因此,每位作者在投稿时都应持以审慎态度。
一、一位科研者的撤稿历程
就在最近,我们接触到了一位科研者分享的撤稿经历:
在精心撰写完一篇论文后,他计划将其发表于北大核心期刊。经过细致的挑选,他最终锁定了两家期刊。在向期刊发出咨询后,期刊A迅速回应,表示对他的论文有浓厚的兴趣,而期刊B则迟迟未有回音。在漫长的等待中,一个多月过去了,期刊B依旧没有任何反馈。于是,这位科研者决定不再空等,转而向期刊A进行了投稿。
然而,事情并未就此结束。两个月后,期刊B突然回复,同样表示对他的论文感兴趣。这一消息令他欣喜若狂,因为期刊B的影响因子更高,对他来说无疑更具吸引力。于是,他怀着激动的心情向期刊A提交了撤稿申请,并随即将论文投向了期刊B。
但事情并未如他所愿。期刊A的编辑以论文已进入同行评审阶段为由,拒绝了他的撤稿请求。编辑在回信中明确指出,撤稿将使得前期的审稿工作付诸东流。尽管编辑表示会在稍后正式通知投稿结果,但他很快便收到了拒稿通知。这让他松了一口气,认为只要期刊B接受他的论文,一切问题都将迎刃而解。
然而,事实并非如此。不久之后,期刊B的编辑也通知他拒绝了投稿,原因是他存在一稿多投的行为。尽管他向期刊B解释自己已在投稿前向期刊A提出了撤稿申请,但由于无法提供期刊A的撤稿确认证明,他的解释并未被接受。
经过这一番周折,他的论文最终被两家期刊所拒绝。这样的结果令他措手不及,也让他深刻反思了自己的行为。
二、面对此种情形,应如何采取紧急补救措施?
首先,我们需要审视这位科研者到底在哪些环节出现了失误。
显而易见的是,他违反了论文发表的道德规范。具体来说,他在向期刊A投稿后近三个月才提出撤稿申请,而此时论文已经进入了审稿的后期阶段。在此阶段撤稿显然是不合时宜的。其次,他在未收到期刊A撤稿确认通知的情况下,就急于向期刊B投稿相同的论文。这种行为构成了一稿多投,严重违背了论文发表的道德规范。
当这位科研者向我们寻求帮助时,他希望我们能够协助他重新向期刊A投稿。然而,考虑到当前的情况,我们建议他放弃期刊A和期刊B,转而投向其他期刊。尽管如此,他仍然坚持希望向期刊A投稿。于是,我们建议他向期刊A撰写一封诚挚的道歉信,以期挽回一些局面。
然而,期刊A的编辑回复称,他在未来三年内将不再被接受向该期刊投稿。这一处罚是合理的,因为他的行为确实浪费了审稿人的宝贵时间。至此,他想要挽回的余地已经微乎其微,只能选择向其他期刊投稿。
三、如何有效规避撤稿的风险?
这个案例无疑是一个深刻的教训。虽然作者希望在高影响因子的期刊上发表论文是可以理解的,但他在整个过程中所犯的错误也是不容忽视的。同时,期刊的处理方式也是合理且公正的。
通常情况下,一旦论文进入了外审阶段,除非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,否则作者不应提出撤稿请求。这是因为核心期刊的审稿人通常都是行业内的知名专家学者。他们的时间非常宝贵,浪费他们的时间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,也是对编辑工作的不尊重。相比于一篇高质量的论文来说,期刊编辑更不愿意得罪这些审稿人。
为了避免撤稿过程中出现问题,有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:
1、撤稿的唯一合理理由应是在论文中发现了错误或重大缺陷。
2、如果作者有充分的理由需要撤销投稿,那么必须撰写一份详细的撤稿申请信,说明撤稿的具体原因,并由所有作者签署后发送给期刊编辑部。
3、作者必须确保收到期刊编辑部的撤稿确认通知,这样才能算是完成了整个撤稿程序。
4、一旦投稿被确认撤销,期刊的投稿系统将停止使用该稿件编号,以确保不会出现重复或混淆的情况。
5、以“论文被其他期刊录用”为理由要求撤稿是绝对不能接受的,因为这涉及到一稿多投的学术不端行为。
6、除非有充分的理由,否则在同行评审阶段撤稿是万万不能的。这样做不仅会浪费审稿人的时间,还可能对作者的学术声誉造成损害。
7、如果作者撤稿不当,期刊有权根据撤稿条款进行相应的惩处,如罚款或拒绝作者以后向该期刊投稿等。因此,作者在撤稿前必须三思而后行。
通常期刊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撤稿政策。如果作者不是将本期刊作为第一选择的话,为了防范此后可能需要撤稿的情况,一定要提前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并了解清楚撤稿的后果。这样可以帮助作者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