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期刊简介
《腹腔镜外科杂志》于 2000年9月经国家新闻出版署和科技部批准,获国家正式刊号(CN37-1361/R,ISSN1009-6612),由山东大学主办,是全国唯一的腹腔镜专业刊物,也是中华医学会外科分会腹腔镜内镜外科学组的专业性期刊,中国科技核心期刊,双月刊,大16开,90页码,国内外公开发行,面向各大医院、医学院及图书馆邮发、自办发行2500本左右,本刊于2002年被评为第三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。并在2001年1月3日获得了广告经营许可证,许可证号:3700004000166。本刊坚持“双百”方针,立足临床,贯彻理论与实践,临床与科研,普及与提高的方针,实事求是,及时报道腹腔镜外科的新技术、新经验、新临床研究的论著,经验总结,病例分析,麻醉及护理等,推广腹腔镜外科的研究成果。本刊共发行29期,发表了900余篇稿件,主要栏目有述评、论著、综述、临床经理、病例报告等,每期均刊登全国知名腹腔镜专家的经验总结、专题讲座,并刊登了我国香港基督教联合医院郭宝贤博士的英文稿。文稿来自包括香港在内的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。2001年度本刊被万方、cmcc、cbm等重要医学网站及数据库所引用,通过Inter网或联机光盘检索均可查阅,并被《中国核心期刊数据》收录。《腹腔镜外科杂志》编委来自国内外50余家大医院110余人,其中我国香港地区编委3人,台湾省1人,美国、日本各1人,均为国内外著名腹腔镜外科专家,顾问:黄志强、李兆亭,主编:姜希宏、寿楠海,副主编:刘国礼、郑民华、冯玉泉、徐大华、胡三元、张宝善、王秋生,其中刘国礼、郑民华为中华医学会外科分会腹腔镜内镜外科学组顾问、组长,编辑部主任:胡三元,特邀省内各市地腹腔镜杰出工作者43人作为特约编委。
实用新型专利会被检索吗?
时间:2023-12-28 09:51:24
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是否会被检索这一问题,具体情况取决于专利的申请阶段和专利局的政策。
在受理阶段,专利局通常只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要求,而不深入审查文件内容。这一阶段主要是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的形式审查,以确保其满足基本的申请要求。只有当专利申请被正式受理,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后,申请才会进入初步审查程序。
在初步审查阶段,专利局会对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,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新颖性、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。在这一阶段,如果专利申请与已有的技术或先前的专利存在冲突或重复,可能会被驳回。此外,为了确保专利的质量和保护的有效性,现在实用新型专利在申请时通常需要进行检索,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专利法的要求。
因此,实用新型专利在申请时和申请后都有可能被检索。检索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,同时避免与已有的技术或专利产生冲突。通过检索,申请人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专利在相关领域中的地位和保护范围,从而做出更明智的决策。
下面我们还为大家普及一下实用新型专利相关方面的知识是,希望大家对实用新型专利有一个清晰明确的了解。
1.实用新型专利定义
实用新型专利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、构造,或者结合实用性可操作性对产品技术方案而进行的保护。与发明专利相比,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含量更低,但却高度符合市场需求。
2.实用新型专利的检索
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之前,必须进行专利检索,确保申请人的技术方案是特色鲜明的,而且未被他人掌握。
实用新型专利的检索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专利检索系统、专利机构、专利代理机构等途径获取专利信息。
3.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
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(1)新颖性:申请人的技术方案必须与现有技术有所不同,不能在公开的文献中被发现。
(2)创造性:技术方案必须有发明的“创造性”,即难以被一般技术人员直接想到。
(3)实用性:技术方案必须是实际可行的,并具有一定的实用效果。
4.实用新型专利的备案
备案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经过专利审查后,决定将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予以备案。
备案成功后,申请人将会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,并且可以合法地对专利技术进行经营和营销。
5.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
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其是否具有“发明性”和“创造性”。发明性是指新技术是否与已有的技术方案无法达成相同效果,而创造性则是指该技术方案是否有独立思考的特点。
实用新型专利相对于发明专利技术门槛更低,容易获得,也更容易进行经营和营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