腹腔镜外科杂志

期刊简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《腹腔镜外科杂志》于 2000年9月经国家新闻出版署和科技部批准,获国家正式刊号(CN37-1361/R,ISSN1009-6612),由山东大学主办,是全国唯一的腹腔镜专业刊物,也是中华医学会外科分会腹腔镜内镜外科学组的专业性期刊,中国科技核心期刊,双月刊,大16开,90页码,国内外公开发行,面向各大医院、医学院及图书馆邮发、自办发行2500本左右,本刊于2002年被评为第三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。并在2001年1月3日获得了广告经营许可证,许可证号:3700004000166。本刊坚持“双百”方针,立足临床,贯彻理论与实践,临床与科研,普及与提高的方针,实事求是,及时报道腹腔镜外科的新技术、新经验、新临床研究的论著,经验总结,病例分析,麻醉及护理等,推广腹腔镜外科的研究成果。本刊共发行29期,发表了900余篇稿件,主要栏目有述评、论著、综述、临床经理、病例报告等,每期均刊登全国知名腹腔镜专家的经验总结、专题讲座,并刊登了我国香港基督教联合医院郭宝贤博士的英文稿。文稿来自包括香港在内的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。2001年度本刊被万方、cmcc、cbm等重要医学网站及数据库所引用,通过Inter网或联机光盘检索均可查阅,并被《中国核心期刊数据》收录。《腹腔镜外科杂志》编委来自国内外50余家大医院110余人,其中我国香港地区编委3人,台湾省1人,美国、日本各1人,均为国内外著名腹腔镜外科专家,顾问:黄志强、李兆亭,主编:姜希宏、寿楠海,副主编:刘国礼、郑民华、冯玉泉、徐大华、胡三元、张宝善、王秋生,其中刘国礼、郑民华为中华医学会外科分会腹腔镜内镜外科学组顾问、组长,编辑部主任:胡三元,特邀省内各市地腹腔镜杰出工作者43人作为特约编委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的关系是什么?

时间:2023-12-22 15:18:02

专利权人和发明人:关系解析

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是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的关系,这是一个在知识产权领域中非常重要的话题。下面就让我们逐一探讨这个话题吧!

一、定义

首先,我们需要了解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的定义。专利权人指的是拥有某项专利权利的人或者组织,而发明人则是某个具体发明的创造者。

二、关系

虽然专利权人和发明人在定义上有所区别,但实际上它们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。具体来说,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:

1.发明人一般是专利权人

一般情况下,发明人就是专利权人。这是因为专利权是一种对发明人的奖励,以鼓励他们在相关领域进行更多的研究和创新。因此,专利权利益的转移往往是基于发明人的意愿的。

2.专利权人不一定是发明人

尽管上述情况是大部分专利权的情况,但也有一些例外。例如,在公司内部研究中,发明可能是由员工或团队共同完成的。这种情况下,专利权可能属于公司,而不是个人发明人。

3.发明人和专利权人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协议调整

无论是专利权人还是发明人,都可以通过协议来调整它们之间的关系。例如,发明人可以签订协议,将专利权转移给公司或个人,从而改变专利权人的身份。

三、价值

最后,我们来看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之间的价值关系。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分析:

1.分配权益

专利权的产生是为了鼓励创新和保护创造者的利益。因此,专利权人能获得专利权的宣传和利益分配,而发明人则能获得专利权的精神奖励和声誉的提升。

2.知识分享

专利权的产生和发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个相互关系,它为社会带来了创新和积累。通过专利权的保护,发明人可以分享他们的知识和技能,帮助企业或机构发展,促进社会进步。

总之,在知识产权的领域中,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。专利权的产生不仅有助于保护发明人的利益,还有助于推动社会发展和知识分享。因此,我们应该更加重视专利权和发明人之间的关系,促进知识产权的发展。